裸婚,是大陆八十后的新潮结婚方式,彻底的裸婚指的是不先买房、不先买车、不买鑽戒、不穿婚纱、不办婚礼,只要双方家长见个面,去领个结婚証,就算是正式夫妻。
若没裸得这麽彻底的,就叫「半裸婚」。
不管是全裸还是半裸,我都满欣赏的。我常看到,很多情人为了办婚礼,反而逼走了爱情。
办婚礼办到两个人吵架,或两家族吵架时有所闻。
有的家族很讲究繁文缛节,什麽礼数都要周全,却常常弄得物质上的礼全备齐了,本该琴瑟和鸣的感情也缺角了。
我曾眼见过两家族为了怕吃亏,在喜筵入口摆两个收礼金的桌子,好像在抢生意。
也曾听过为了是不是要戴金饰,准婆媳先翻脸。
听说过有了为了办婚礼拍婚纱寄喜帖,新娘子劳累到流了产。
至今更有人为了聘金多少斤斤计较,还没成亲家就先成仇家。
裸婚的由来,主要是因为年轻人实在没钱买房买车办婚礼,所以一切从简,但无论如何,更贴近爱情的实质。
婚礼办得美妙,固然是人生美好的回忆。但过来人都知道,婚姻长不长跟婚礼精不精采,一点也没有关係。
婚礼重视得是「大家怎麽看」,但礼炮拉完之后,「两人怎麽对看」才是重要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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